第20屆第4次定期會10/22~11/20匡督縣政,反映民意南投縣議會歡迎您

議會沿革

民國35 年

民國35年亦即臺灣光復第2年,南投縣各鄉鎮還隸屬台中縣,政府為準備實施縣市地方自治,成立過度時期的民意機構,代表全體人民的民意機關─台中縣議會;第1屆產生60名區域參議員及6名職業團體參議員。此為南投縣議會的前身。

民國39 年

民國39年4月,臺灣省政府公布「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」,實施地方自治。 南投縣於同年10月21日脫離台中縣成立南投縣,依據此法令,於翌年民國40年2月8日成立第1屆南投縣縣議會,至今已歷59年,17屆議會於民國99年3月1日成立。 當年遵照行政院分期分區辦理之指示,將全省劃分6期,南投縣屬第5期,第1屆縣議員選舉,應選出議員30名,任期2年;第2屆應選出名額因人口稍有增加,名額增至32名,任期亦為2年。第3屆應選出議員人數增加至34名,任期改為3年;第4屆應選出議員名額增至37名,任期3年;第5屆應選名額為36名,任期3年;第6屆名額增至38名,任期改為4年。 第8屆因議員名額產生標準修改,減為37名,任期4年,之後至今名額和任期皆未再變動。第17屆議會議長為何勝豐,副議長為潘一全。

民國64 年

議會會址原設於南投市老市區,民國64年間,陳望雄議長時代決定配合南投縣政府開發南投市三和社區,縣級行政區集體遷建新社區計畫,敲定搬遷事宜;民國64成立籌建委員會,68年5月動土興建,民國69年12月完成啟用。 議會用地1900坪,除議事廳外,其餘為3樓建築。 由於廳舍已近30年,管線設施皆不合用電及電腦時代,尤其受921大地震損害嚴重,雖然勉力修復,仍難以補全,至今處處破漏,唯以勤儉原則,仍勉強維修使用。

民國102 年

本會新建議政大樓於102年擇地重建,希望新大樓能提供更好的辦公環境,與更好的軟硬體設備,以提升本會議事運作效率及議員同仁問政品質,做好監督縣政與為民服務之職責。

民國103 年

政府為簡併選舉,有助於減少選務經費,降低社會成本,經修正「地方制度法」增列第83條之1條文,於99年2月3日公布實施,將本屆全國各種地方公職人員,包括:縣市長、縣市議員(第17屆任期延長九個月)、鄉鎮市長、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,其任期均調整至民國103年12月25日屆滿,與下屆直轄市長,直轄市議員合併辦理選舉。 新議政大樓於103年3月落成喬遷進駐,議會會址設於南投市南崗二路1號。